,你看我这个灵园到底如何?”
“很好啊。”我随手夹起了一片新鲜的笋片送嘴中。
“那么兄弟可否愿意选择在我这里定居呢?”
定居?新名词呀。
“这个定居是什么意思?有什么特殊的义吗?”
库莱因哈哈一笑:“当然是不同了,定居可是一件对你们冒险者来说非常有好的事,第一个好就是你们会拥有自己的房屋。”
“房屋?你说的是那可以存放品、随时休息 、自由装饰的……家?”其实我也已经想到了,既然游戏的拟真度这么,玩家可以拥有自己的住所也就是在理之中,至于它的价值嘛,相信绝对不会便宜就是了。
“你说完全没有错,至于第二好就是,所有定居在灵园里面的居民,都可以获得村所赋予的特殊能力,对了,照你们冒险者的话来说就是得到相关属的加成,如果是你选择在灵园里定居的话,我可以肯定你的法值上限至少会增加50%以上。”
诱惑,简直就是**的诱惑了,不过我依旧是没有什么大的反应,再次地夹起了一片笋片,漫不经心地问:“为什么这一次变成‘你’了,还是说只有我一个人才会获得这样的优待?”
老狐狸,还真以为我的耳朵背呀。
“呵……呵,” 库莱因尴尬地笑了两声,“兄弟听得还真是仔细啊。”
我也没有得理不让人,毕竟我和他谈判的目的是合作,还是要给他一个台阶的好:“哪里哪里,既然你我互称为兄弟,那么还是请大哥明示好了。”
“快,看来我并没有看错兄弟,既然你都这么说了,我也就不再藏着掖着了,众人所知我们灵一族通法与箭术,世人却不知这里面存在着一个很大的误区,灵族人所通可不只是仅仅这些而已,就好像兄弟的矮人一样,相信你不会对他们的近战实力有所怀疑吧?”
我自然是毫不怀疑,在农民佣兵越来越显现战斗力薄弱的缺后,矮人佣兵逐渐的就成为了其更新换代的兵,只不过由于之前我并没有找到相应的生命晶,所以还无法对其行批量式的招募,而单纯的依靠在野外行招募又是一件极为耗费力的苦差事,先不说要到哪里才可以找得到有大量矮人聚集的地方,就算是找到了地方,吃不吃得来还是另外的一回事,就算是吃得来最后还是需要我一个一个的去亲自行招募,累死累活一整天又能真正得到多少,这明摆着就是一件事倍功半的事嘛,不过话又说回来了,就算是生命晶有了,招募起来也还是需要城市贡献度的,招募到足够数量的佣兵自然就无法再行村庄的建设,而少量的招募还不如去野外找寻起来划算,唉,这还真的是一件退两难的事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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